第4期
春节期间沿海未出现走私活动反复
春节期间,我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沿海不出现走私活动反复。
我市各地、各缉私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打私工作力度,维护沿海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正在开展的打击走私专项斗争及元旦、春节期间打击走私联合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采取以下五条措施,确保沿海走私活动不出现反复。一是认真排查隐患。市打私办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分析形势,全市共排查出容易出现走私反复的处所9处,并分门别类制定防范措施。二是加强了节日期间海上打防工作。根据节日期间走私活动的特点,海关、边防等部门合理安排力量,派出缉私艇在重点海域、港湾驻守,采取“定点防守”
和“机动查缉”相结合的战术,加强了对重点海区监控和巡查。三是加强对沿海滩涂、澳点的监控检查。各地组织沿海村镇和边防基层站(所)等力量,加强对沿海重点地方的监控。四是加大对各类市场的检查力度。各地打私办在假日期间,组织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对冷冻库和香烟、洋酒、水果等应节物品主要交易场所进行了一次联合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五是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节日期间,市打私办积极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及值班值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有效保证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由于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反走私工作,各缉私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齐抓共管,措施得力,持续保持了打私高压态势,打防工作收到很好的成效。春节期间(1月29日至2月4日)沿海未出现走私违法犯罪活动。
二○○六年二月八日
抄报:市委常委、副市长 ,省打私办
抄送:汕尾军分区、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直有关单位、驻汕有关单位、各新闻单位、各县(市、区)打私办
(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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