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重点镇村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打私办《关于开展重点镇村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粤打私办[2006]64号)决定于2006年10月20日至2007年2月28日,在全省沿海重点镇村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实际,我市制定了周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在市城区的马宫街道、捷胜镇,陆丰市的碣石镇、甲子镇、金厢镇、上英镇,海丰县的后门镇、小漠镇、大湖镇,红海湾开发区的遮浪街道等10个镇(街道)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将反走私责任制落实到基层、沿海、沿边地区,要落实到乡镇村,并责任到人”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粤府办[2005]71号和省打私办《关于开展重点镇村反走私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粤打私办[2006]64号)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到“三确保”、“五没有”。
当前,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正按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该项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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