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期

 

2007年12月19日

 

 

不实举报干扰打私部门情况突出

 

 

  近段时间以来,市打私办、汕尾海关缉私分局等部门先后多次接到不实的走私线索举报,仅12月12日夜,上述两个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均多次接到类似举报我市辖区多个地方出现走私食用油、“红油”及冻品等活动的情报,并声称地方很多缉私执法部门已经被走私分子收买,举报人已将偷卸现场录像,同时把我缉私部门领导接报电话录音,如不出警查缉,就将“举报”到省打私办及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在新闻媒体曝光等。有关部门针对这种情况,认真分析,冷静对付。经对举报情况进行多种形式核查后,证实以上均属不实举报。

  在派员核查验证上述举报的同时,市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分析研判情况,认定此种情况的出现是干扰缉私工作的一种新形式。在当前持续高压的打防态势下,走私分子铤而走险的目的未能达到,就采用发布假信息,利用假情报以达到混淆视听、拖垮我缉私队伍、干扰缉私工作的目的。

  针对这种新情况,拟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利用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反走私举报环节的宣传,引导社会耳目正确举报走私行为,不得凭空捏造,无中生有,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二是有关缉私职能部门要根据举报情况,结合所掌握的走私态势,认真研判,合理部署力量,变被动为主动;三是受理此类举报时,要注意收集有关证据,集中提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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