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查获2起涉嫌走私大量蟒蛇皮及制品案
2007年10月29日来源:福建日报
蟒蛇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没有CITES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禁止贸易、携带、邮寄珍贵稀有野生动植物种及产品进出境。厦门海关23日透露,9月份以来,该关在空港旅检现场接连查获两起涉嫌走私大量蟒蛇皮及制品案件,查获整张蟒蛇皮25张,裁剪为圆形和六角形的蟒蛇皮制品361片,以及676个蛇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