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私警察的性质和主要职责、管辖范围是什么?
为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国务院于1998年7月9日决定组建缉私警察队伍。缉私警察是对走私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的专职刑警队伍,受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缉私警察可以在我国海关关境内,依法查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和发生在海关监管区内的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等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