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办工作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科(站):
为有效提高本办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促进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办一直鼓励支持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习,并努力帮助解决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经费,安排学习时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根据公务员学习培训的有关规定,经办党组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今后本办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习培训作如下通知:
1、市委市政府、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市有关部门要求我办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的,由办公室根据通知要求和本办的工作实际统一安排参训。
2、本办干部职工自愿参加成人院校在职学习培训的,需事前书面请示办领导,经办领导研究批准后才报名,否则,不予解决学习培训费用,不允许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在职学习。
3、本办干部职工自愿并经办领导批准,其首次参加成人院校在职学习培训的费用可在办公室的培训经费中予以全数报销;其后继续参加在职学习培训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办公室不予报销解决。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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