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打私办党支部工作和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本办党支部的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党支部工作和管理制度如下:

  主要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平时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优秀分子入党。

  (七)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检查,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的情况,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努力做好三个服务,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排头兵作用。

  • 管理制度

  (一)理论学习制度

  理论学习有布置,有要求,保证党员干部每月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不少于2节。支部领导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激发每个同志的学习热情。要做好学习心得笔记。提倡理论探讨的学风。定期交流学习体会。提高理论学习效果。

  (二)思想教育制度

  教育党员增强党性,做合格党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组织督促支部党员进党校参加培训和党课学习。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支委分工进行谈心,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当好“人民公仆”。教育和帮助党员刻苦钻研业务。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的活动,做好宣传鼓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三)监督制度

  加强党员的监督工作,监督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正确行使职权、参加党的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

  (四)廉政建设制度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措施和规定。搞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党员特别是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党规、廉洁勤政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分析。对存在问题或群众有反映的同志,及时进行提醒或批评,增强原则性。

  (五)组织建设制度

  党支部班子要健全。党支部书记由本办行政领导担任。任期内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增补。党支部书记如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超过一个月,应由党支部副书记或支委临时负责党的工作。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机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机关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按时收缴党费。

  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活动。

  (六)党的生活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支部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思想情况或通报重要情况,或讨论党内重要问题等。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扬优秀党员。

  (七)群众工作制度

  积极做好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维护干部、职工的正当利益,努力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 责任落实

  (一)党支部工作,实行委员会集体领导和委员会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般情况下,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宣传委员负责落实理论学习、思想教育;组织委员负责落实组织建设、党的生活;纪检委员负责落实廉政建设;群工委员负责落实群众工作。

  (二)党支部书记对党支部工作任务和管理制度的落实负主要责任。负责工作计划的订制、实施和工作总结。支部其它委员按照支部的分工对各自分管的工作任务和管理制度的落实负有重要责任。

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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