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打私办办公会议制度

 

  一、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击走私和海边防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分析、研究讨论全市打击走私和海边防工作的形势及任务,制定全市打击走私和海边防工作的部署、措施。

  2、讨论决定开展全市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的计划、方案。

  3、讨论决定各县(市、区)打私办、边防办提交市政府审议的重要事项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4、讨论决定需与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经济主管部门协调办理的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本办机关自身建设的任务、目标、措施和有关行政、后勤事项。

  6、各科(站)室的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

  7、讨论其它需要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会议议题和召集人

  市领导、办主任批示及交办的讨论事项,本办各科(站)提出的有关会议议题建议,报会议召集人确定。办公会议由办主要领导(主任)为召集人,主要领导(主任)因公外出,必要时由主任指定分管领导(副主任)召集。如无特殊情况,会上不临时动议。

  三、办公会议召开形式

  1、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一下午召开,如需要亦可临时召集会议。

  2、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办正、副主任,各科(站)正、副科(站)长。与议题内容有关的人员视需要列席,具体名单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3、会务组织工作由秘书科负责。会前一个工作日将确定的会议议题、时间、地点通知各与会人员(通常周办公例会不作通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告)。

  4、每次会议讨论的文件和资料,由各有关科于会前两个工作日做好准备,送交秘书科分发与会人员阅读并准备意见。

  四、办公会议程序

  1、办公会由召集人主持,由各有关科室提出议题,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2、办公例会由各科(站)汇报工作,内容:(1)上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2)本周主要工作计划。

  3、分管领导(副主任)对分管(科室)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对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4、办公室主要领导(主任)对办公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并做出决策或明确分工任务。分管领导、各科室按照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完成工作任务。

  五、会议纪要的起草、审批及管理

  1、会议记录、纪要起草和呈批,以及会议纪要、材料的管理由秘书科分工专人负责。

  2、会议纪要一般应于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拟出,经秘书科长审核后,呈办分管副主任审核,再呈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

  3、办公会议纪要印发办正、副主任和各科。对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与会人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落实,有关科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4、秘书科对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负有催办的责任,并将催办落实情况及时报办领导。其他各科(站)要根据分工,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密切协作。

 

 

 

 

                      市 打 私 办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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